| 第一條 | 目的 |
| 本規則規定,有關利用即時預訂旅行網“旅之窗網”上提供的“游記發表”服務時,利用者應遵守的事項。利用者除本規則外,另應遵守“旅之窗”會員規則、規定、約定(以下總稱本規則等)。 | |
| 第二條 | 游記發表服務 |
| 本服務是“旅之窗”為利用者關于旅行信息和其他利用者互相交換信息而提供游記欄的服務。 當利用者利用本服務時,“旅之窗”視該利用者為同意本規則,因此請充分確認本規則內容后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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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條 | 游記內容 |
| 利用者可以發表的游記的內容為關于旅行的值得推薦的信息,利用者對發表的內容負有責任。 對利用者發表的游記內容,“旅之窗”享有對所登刊物行使管理權及其它權利,“旅之窗”和利用者均可以對來稿進行復制、修改、轉載、允許其他公司使用等。 | |
| 第四條 | 禁止事項 |
| 利用者游記不能包含以下內容: 1.含有固有名詞(如賓館名稱、房間號碼、客人信息等); 2.對其他游記者批判、責難; 3.與事實不符; 4.違反公約良俗; 5.含有誹謗、中傷、歧視、詆毀名譽、侵害個人隱私、侵害著作權等內容; 6.宣傳、廣告內容; 7.不合適的言語、用詞等; 8.旅之窗認為不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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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條 | 游記內容的刪除 |
| 如游記信息符合第四條內容時,“旅之窗”可以刪除該游記。 | |
| 第六條 | 個人信息 |
| “旅之窗”按另行制定的“個人信息保護方針”處理,利用者被視為同意此條。 | |
| 第七條 | 信息公開 |
| 符合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旅之窗”將公開利用者的信息: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或行政法規、規章的要求;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機構、公安部門及其他權力機構的要求,或根據相應的法律程序的要求; 3.為維護旅之窗的商標權及其它合法權益; 4.在緊急情況下竭力維護用戶個人、其它社會個體和公眾的安全; 5.符合其他相關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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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條 | 免責事項 |
| “旅之窗”不保證本服務不發生故障。因通信線路、計算機等故障而引起的系統中斷、遲滯、終止、數據消失;因計算機病毒感染、對數據不正當存取而產生的損害;及其它與本服務相關的利用者損害時,“旅之窗”不承擔一切責任。 | |
| 第九條 | 本規則的修改 |
| “旅之窗”可能不事前通知利用者而修改本規則,因此請務必每次確認。本規則修改后如利用者利用本服務,視為同意修改后的本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