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條 |
本規則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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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則規定,有關利用即時預訂旅行網“旅之窗網”上提供的“投稿欄”服務時,利用者應遵守的事項。利用者除本規則外,另應遵守“旅之窗”會員規則、規定、約定(以下總稱本規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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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條 |
酒店評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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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店評語作為“旅之窗”的社區之一,主要登載實際入住酒店利用者(第5條第1項后段除外)關于酒店資訊的投稿(以下稱投稿資訊)。
2.當利用者在酒店評語上投稿、或點評酒店時,本公司視該利用者為同意本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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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條 |
個人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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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按另行制定的“個人資訊保護方針”處理,利用者被視為同意此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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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條 |
投稿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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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用者可以在酒店評語上投稿的內容為以下內容。
(1)住宿時的真實感想;
(2)酒店附近的資訊;
(3)對酒店今后的希望。
2.對投稿資訊的范疇(感想、資訊、不滿意等),根據酒店或“旅之窗”的判斷,可不經告之而進行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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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條 |
投稿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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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有通“旅之窗”預訂且實際入住酒店、并且全部滿足以下各條各項的條件時,利用者可在酒店評語上投稿。當進行預訂的利用的人(以下稱預訂者)與實際入住的人(以下稱入住者)不同時,請預訂者代為實際入住者進行投稿。
(1)在“旅之窗”規定的投稿允許期間內;
(2)對投稿內容承擔一切責任;
(3)同意在投稿的同時將投稿資訊的著作權轉讓給“旅之窗”;
(4)當酒店向進行投稿的利用者發送請求刪除的郵件時,需及時回復此郵件;及對酒店的請求刪除郵件不予回復時,本公司視為同意刪除該投稿資訊;
(5)不得故意錯誤登記利用者的資訊。
2.利用者投稿不能包含以下內容:
(1)投稿酒店以外的酒店名稱、入住的客房號碼、姓名及其他可以識別特定的個人的資訊;
(2)對其他投稿資訊進行評價、批判、意見;
(3)與事實不符的;
(4)違反公約良俗的;
(5)含有誹謗、中傷、歧視、詆毀名譽、侵害個人隱私、侵害著作權等內容;
(6)不合適的表現、粗俗的表現;
(7)其他“旅之窗”認為不當的。
3.當“旅之窗”認為投稿資訊違反了前2項時,利用者同意“旅之窗”可以刪除此投稿資訊。另外,當酒店要求“旅之窗”刪除時,對符合投稿條件的投稿資訊,“旅之窗”將不予直接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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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條 |
登載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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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旅之窗”所定的期間內,“旅之窗”將登載符合上條規定的投稿條件的投稿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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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條 |
酒店點評的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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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旅之窗”為評價酒店,將對酒店評語的利用者進行調查問卷。
2.根據“旅之窗”的判斷,本公司有權自由公布問卷結果的全部或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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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條 |
郵件發送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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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之窗”對酒店提供向對該酒店進行投稿的利用者發送郵件的系統。該系統被設計為,酒店利用時無法查看利用者的郵件地址。但是,當利用者回復酒店的郵件時,該利用者的郵件地址將對該酒店公開,因此給酒店回信時請充分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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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條 |
酒店的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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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之窗”可能不事前通知利用者而酒店本規則,因此請務必每次確認。本規則酒店后如利用者利用本服務,視為同意酒店后的本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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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條 |
資訊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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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旅之窗”將公開利用者的資訊: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或行政法規、規章的要求;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機構、公安部門及其他權力機構的要求,或根據相應的法律程序的要求;
3.為維護旅之窗的商標權及其它合法權益;
4.在緊急情況下竭力維護用戶個人、其它社會個體和公眾的安全;
5.符合其他相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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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條 |
免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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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之窗”對有關酒店評語的系統障礙、數據消失、計算機病毒感染、數據存取不當而產生的損害、其他酒店評語而發生的損害不承擔一切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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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條 |
本規則的酒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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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之窗”可能不事前通知利用者而酒店本規則,因此請務必每次確認。本規則酒店后如利用者利用本服務,視為同意酒店后的本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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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條 |
酒店評語的終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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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之窗”有權不事前告知而終止酒店評語的利用 。 |